安吉县北天目生态公益基金会
资产管理制度
一、总则
(一)制定目的
为了规范基金会资产的管理,确保资产安全、完整,提高资产使用效益,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,特制定本制度。
(二)适用范围
本制度适用于基金会内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等各类资产。
(三)管理原则
遵循统一管理、专人负责、合理调配、注重效益、公开透明的原则。
二、管理职责
(一)理事会职责
负责资产管理制度的审批,确保制度符合基金会宗旨和法律法规。对重大资产购置、处置等事项进行决策,监督制度执行情况。
(二)秘书处职责
1、负责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,包括提出购置、调配和处置申请,组织验收、入库、保管、清查盘点等。
2、建立资产档案,记录资产详细信息,协调各部门合理使用资产。
3、定期向理事会报告资产使用和管理情况。
(三)财务职责
1、建立健全资产总账和明细账,进行资产的核算和财务管理。
2、参与资产购置、验收、盘点等环节,提供财务专业意见。
3、定期与秘书处核对资产账目,确保账账相符、账实相符。
三、固定资产管理
(一)定义与分类
固定资产是指为慈善业务活动、提供服务、行政管理等而持有的,预计使用年限超过一年、单位价值较高(根据实际确定)的有形资产,如办公设备、交通工具、房屋及建筑物等。
(二)购置
需求部门填写《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》,说明购置原因、规格型号、数量、预算金额等,依次经财务复核、秘书长审核后报理事长审批。重大资产购置需理事会集体决策。
审批通过后,秘书处按规定采购,选择合格供应商,签订合同,确保采购合法合规。
(三)验收与入库
资产到货后,秘书处组织相关人员验收,检查数量、质量、规格等是否符合要求,填写《固定资产验收报告》。
验收合格后,指定办公区域存放,并在资产标签上注明资产信息,建立固定资产卡片,将相关资料交财务入账。
(四)使用与维护
固定资产分配至使用部门后,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管理,按操作规程使用,定期保养维护,确保正常运行。
大型设备应制定维护计划,记录维护情况,资产发生故障及时报修。
(五)盘点与清查
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盘点,秘书处制定盘点计划,会同财务人员实施。
核对资产实际情况与账目记录,如发现盘盈、盘亏或损坏,查明原因,填写《固定资产盘盈(亏)报告表》,经秘书长审核后报理事长审批处理,财务进行账务调整。
(六)处置
资产因报废、出售、捐赠、转让等需处置时,使用部门提出申请,经秘书长审核后报理事长审批,重大处置事项理事会集体决策。
处置资产按规定程序进行,处置收入及时入账,财务按规定账务处理。
四、存货管理
(一)定义与分类
存货是指基金会在日常业务活动中持有的以备捐赠或耗用的物资,包括原材料、低值易耗品、捐赠物资(未发放前)等。
(二)入库管理
采购或接收捐赠的存货到货后,指定人员负责验收,仔细核对数量、质量、规格等信息,将存货名称、数量、单价(如有)、总价、来源、入库日期等信息进行记录登记,做好档案工作。慈善物资应存放于指定区域,相关资料交财务入账。
(三)保管与盘点
存货有序存放,专人保管,定期检查存储情况,预防损坏、变质、丢失等。每季度至少盘点一次,认真核对实际库存与账目记录,若不一致,立即组织调查,查明原因后及时调整。
(四)出库管理
出库管理工作由秘书处指定专人负责慈善物资出库登记。出库时,应详细登记出库日期、物资用途、出库数量以及领取人等关键信息。
财务人员需严格依据所登记的信息进行账务处理,确保及时且准确地核减存货账面价值。此外,基金会应在其发布的相关报道中如实体现物资出库情况,以保障信息透明度。
五、监督与问责
(一)内部监督
理事会可定期检查资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,对关键环节重点审查,发现问题要求整改。
建立内部举报机制,鼓励员工监督资产管理,对举报属实者给予奖励。
(二)外部监督
接受政府部门监督检查,如实提供资产资料信息。
定期向社会公开资产状况、使用情况和管理信息,接受捐赠人、受益人和社会公众监督。
(三)问责机制
对违反资产管理制度,造成资产损失或不良后果的部门和个人,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,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,相关责任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。
六、 附则
本制度的解释与修订工作由本会秘书处负责,确保制度与时俱进,适应公益事业发展需求。
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试行,经理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施行,确保制度的权威性与合法性。